中西医结合学院廉政监督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为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扎实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进一步促进学院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具体如下:
第一条 廉政监督小组的组成及聘任
1.廉政监督小组组成:由学院二级纪委委员担任组长;成员由2名教职工和18名学生组成。2名教职工:在全院教职工范围内推荐2名非党员身份的教职工担任;18名学生:在每个在校教学班级(2015级临床医学5个班,2016级与2017级临床医学各4个班,2015级、2016级与2017级中西医临床医学各1个班,2016级与2017级医学影像技术各1个班,共18个班)内推荐1名非党员身份、非学生干部且在各班级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学生担任。
2.廉政监督员聘任:廉政监督员由个人申请和民主推荐产生,学院纪委听取学院相关人员意见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院党委批准后颁发聘书,聘期一年。廉政监督员因各种原因不能或不适合正常履行职责时,经学院纪委提请学院党委批准,可提前解聘,并按程序增补。
第二条廉政监督员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公正廉洁,遵纪守法。
2.热爱学校,热心工作,一腔正气,有奉献精神,并愿意用业余时间参与学校及班级事务。
3.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责任心强,善于学习,勇于担当,为人正直,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具有一定政策水平,能够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5.学生廉政监督员:在学生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并有较高的威信,能密切联系同学,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的非党员身份、非学生干部的学生。
6.教职工廉政监督员:在教师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并有较高的威信,能密切联系师生,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民主党派人士或无党派人士。
7.精力充沛,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参加各种监督检查活动,完成监督员的责任与义务。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调整:
(一)有违纪违法行为的,须追究相应责任:
(二)不服从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决策部署,不愿履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三)发生违纪行为被学校处理的;
(四)其他不适合从事廉政监督员工作情形的。
第三条 廉政监督员的职责
1.加强对学院党委及领导班子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2.检查落实党员遵守“六大纪律”的情况,对苗头性事件及时给予提醒、批评和指正,发现违纪问题及时上报;
3.检查落实院内各科室、学科、课题组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是否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
4.检查落实教职员工师德师风的情况,纠正损害师生权益,有违公平、公开原则的行为;
5.完成学院纪委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廉政监督员的基本任务
1.对绩效发放、评先评优、推荐免试研究生、研究生招生复试、学生管理等行政行为开展监督;
2.对重要工作的决策过程开展监督;
3.对重大专项教育、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发展党员等工作开展监督;
4.对学生干部选拔、评先评优以及奖学金、减免缓贷、困难支助的评审以及其他管理工作开展监督;
5.对党员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工作作风、校风学风开展监督;
6.对重大任务的推进情况开展监督;
7.对各类经费、易耗品采购、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等开展监督;
8.对教代会、院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9.对课堂和讲堂纪律进行监督。
第五条廉政监督员的工作制度
1.实行学习制度。学院纪委以自学、网络学习和集中学习的形式,定期组织廉政监督员学习有关文件、交流思想、政策研讨活动等。不断提高廉政监督员的综合素质。
2.实行通报制度。学院纪委通过建立微信群与QQ群、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直接听取廉政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每月廉政监督员将了解的情况与群众的意见,用书面形式向学院纪委反映,学院纪委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后向学院进行通报,学院根据其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解决,并提供给学院领导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为自我检查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参考。
3.实行反馈制度。学院纪委负责将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解决问题的情况和研究制定的措施及时向廉政监督员反馈。
4.实行联系制度。教师廉政监督员实行分工合作,每位教师廉政监督员联系负责相应的教研室或实验室,学生廉政监督员原则上负责监督本班情况,其它事宜由组长调配安排。
5.实行回避制度。若遇与本人利益相关,则该廉政监督员需回避,组长另派人前往。
廉政监督小组组长每学期末召开1次会议,总结工作,交流工作心得体会,不断提高工作技巧。
第六条 附则
1.本细则由学院纪委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