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医结合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临床教学点安排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9-01-23

 

第一条 为规范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教学点安排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的统筹临床教学资源,保证临床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学院临床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为保证临床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临床医学专业临床教学单位统一由学校计划安排。

第三条 临床教学点安排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安排结果。

第四条 具体流程如下:

1.从所有学生中随机抽取与临床教学点数量相等的学生,每个行政班随机抽取的学生数=教学点数/班级数,若不为整数,则由各行政班班长先抽取各行政班参加抽签的学生数。

2.被抽中的学生先抽取教学点安排顺序,然后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抽取教学点,教学点安排顺序与教学点一一对应。

3.所有学生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依序按照所接收的人数要求进行安排,直至所有学生安排完毕。其中转专业学生排在各行政班前面,学号顺序按照电脑升序排列。

4.如遇教学点要求男女生比例,则先按照相应性别人数要求进行满足,超出的人数直接跳过。

5.公示安排结果,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 学生不得私自交换教学点。对于分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私下交易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第七条  本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